2008年4月3日

好險喜歡不是愛

2004年的秋初,寫下了這麼一篇很短很短的東西。
欸,我真喜歡我以前寫出來的可愛東西啊!so cute.





今天。不,昨天,不約而同的,許多人對我說喜歡。
  

  月亮傑克對我說:因為我很喜歡妳的電子報。
  我:撲,真的假瘩?
    

我皺了下眉頭,還是對於這種直接了當的誇獎有些不習慣。
然後,

  阿蛋對我說:姊姊,妳聲音好可愛我好喜歡喔!
  我:.........謝謝,那你要當我地下情人嗎?
  蛋:可以!沒問題!  
  我:..........

現在的小孩,這樣就可以拐掉了喔?我在琢磨著,那我去騙些高中小男生看看。
接著,莊對我說大道理。

  莊:我喜歡妳喔!
    這我很久以前就跟妳說過了
    可是我就只是喜歡妳而已
  我:恩亨
  莊:這跟感情扯不上關係的,不是嗎?
  我:沒錯
  莊:人跟人的相處都很喜歡在一些蛛絲馬跡上試著探究些什麼
  我:這是特性啊
  莊:...........(消音,太過於艱澀,在我敢報告狀態下,難以理解)

我卻想著,好險他是說喜歡不是愛,要不然我當場從椅子上摔下來。



面對電腦,掛上 schlafen 的招牌,卻難以入眠。
回想,才發現,天哪。應該算是我的喜歡日。好多人跟我說著喜歡。

喜歡是種情緒;就像,我喜歡橘子色,並不代表我適合橘子色。就像,我喜歡看殺人恐怖片,並不代表,我面對死亡的時候還是不畏懼。就像,我喜歡小丸子討厭蠟筆小新。就像,我喜歡冬天討厭夏天。就像,我喜歡深夜討厭白天。就像,我喜歡這些這些討厭那些那些。
     

情緒就是情緒。他是情感的一種,但是
不能代表情感。恩,好像有些拗口;但就是那麼一回事兒。
     



睡不著的當下,我慶幸著,好險喜歡不是愛。

欸。好想笑喔。現在回頭看我還真是一點長進都沒有啊!
還是喜歡橘子色,還是喜歡恐怖殺人片,還是喜歡冬天喜歡夜晚。喔,這樣算不算得上是始終如一?
算了,never mind。



還是收起來好了,你的憐憫,妳的憐憫,祢的憐憫。
就算你不喜歡我,我也不會跑去殺人。放心。







 

4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不不不不是毫無長進
而是你本來的專長又更加精進了
越來越機車越來越善變越來越瘋狂
越來越巴拉巴拉....(逼)
(笑)

Unknown 提到...

我可以把這些當成你對我至高無上的恭維。




誰叫你那麼愛我咧。

匿名 提到...

就說是喜歡不是愛了= =討厭ㄟ妳

Unknown 提到...




你也不是第一天知道我就是這樣惹人厭啊!這一定就是又愛又恨的最高極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