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經發過一篇文章是在說我們家哈尼尼很會摸蜆仔,所以哈尼尼非常得意的自稱是“摸蜆仔小王子”。
之後,因為哈尼尼的朋友馬斯過生日───
所以我也跑去了一起玩,然後被我發現了他們兩個感情深厚到很匪夷所思的地步:哈尼尼狠狠的((我真的沒有胡扯,是狠狠的))就給馬斯親下去!後來我在哈尼尼家裡面,哈尼尼還很得意的給我看那一串回覆,什麼我都忘光光了,就只記得哈尼尼丟了這麼一句話:「如果是馬斯可以呦!啾咪!」
接著,在餐會快要結束以後,馬斯偷偷跟我說他有偷看我部落格,當時我整個咚了一下。沒想到馬斯還很表示讚揚的說,他非常喜歡摸蜆仔小王子這一篇。於是,這就是為什麼我開始會很開玩笑的叫哈尼尼是王子這回事。
這真的很弔詭。
劉老師也曾經這麼形容我喜歡過的人:叭拉叭啦什麼王子什麼的,忘了;而現在哈尼尼也擠身為王子中的一員,我真應該要說什麼來著才好這。
而。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王子。說真的。我是說,就這個職業而言((王子也算是一個職業啊!終生職))他的存在大概就像是一個我不會去欣賞的名畫之類。對我這個實際的不得了的人來說:王子一點屁用都沒有啊啊啊啊啊!!!!
就權力來說:所謂的王子,就是國王的孩子,也就是只要國王還沒有上天堂就永遠只能當個一輩子王子的沒路用的東西,再加上,要是還有其他的什麼親王啊什麼的,一個不小心應該就會被斬草除根,所以。不好。掰掰。
換就實力來說:王子,其實就只要乖乖立正坐好的那種乖孩子,就美學來說算得上是幾近滿分,然而就一個所謂的實戰經驗來說,騎士可比王子俏勇善戰得多,看看最佳實例威廉王子吧!真的就是最佳王子界的代表了;或許你會說可是哈利王子有去前線啊!噢。你覺得,真的會讓哈利衝第一個跑去殺人嗎?不是吧?!他不要被第一個看見圍毆痛宰就不錯了哩,殺敵?省省吧。
好吧!就算沒有權力跟實力((或者可以說體力?))那應該多少有一點腦力了,但是看看《賈斯潘王子》;整個讓我很想把爆米花往大螢幕丟;當時看的時候我還很怒氣沖沖的直問小玉說:「你們這些男的也太腦殘了吧!!!」小玉非常委屈:「息怒啊大人!那是電影啊!再說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像他們腦殘好不好?」
是這樣沒錯。
只是那樣光鮮亮麗的肉體下面竟然是個腦殘這回事真是讓我痛心疾首。
其實我沒有說王子的不好什麼的((明明都說了一大堆了,嘖嘖))原本這篇應該算是看完賈斯潘的觀後心得,我記得當時我還很興致高昂的跟大菌說我覺得小女孩跟獅子一定會有一段人獸戀之類;我想,我一定是被尼尼影響得太邪惡了。
3 則留言:
自你說了以後
我一直眼巴巴地在等你的尼尼感想文哪..
ㄟ~那我應該是王子中的異類!整個是驍勇善戰型的!!(好啦至少外表看起來是...)and人獸戀似乎是妳自發性的想法噢!別說是被我
帶壞!!這並不在我邪惡的領域之內~XDD
我只能說,邪惡是不分等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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