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9日

起因

聽到這個消息,儘管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卻還是很不想接受。





對我來說:如果是我以這樣狼狽的方式離開,我絕對沒有那個臉面以及勇氣再回來面對。或許可以說是懦弱沒錯,但,儘管是逞強,我也不會讓自己陷入那個僵持和尷尬的場面;就是因為這樣,我盡量不把自己丟在絕對裡頭,一旦是絕對了,就沒有轉圜了。

當時的不滿我都放著、忍著了。妳所逃避的丟下的我也都咬著牙笑著假裝沒事的拾起了,我還得偶爾承接三不五時的冷語比較。所有的人都說著之前妳的做法是怎樣怎樣,所以我得跟著效仿。我再怎樣不甘心再怎樣的很想說其實妳什麼都沒有說沒有交代沒有接替,我能說嗎?當時沉默了現在再怎樣都沒有辦法挽回。是我的錯是我的愚昧。





而現在,我所體認到的不僅僅是不平衡而已。更知道了,我不能讓自己太過於安逸的待著;到最後,什麼都沒有了還是得回來乞求。



不僅僅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會哭也是有用的。不過就算是這樣。



就算我會餓死在街頭、被逼到走投無路上吊自殺或者燒炭自焚,我所能保證的還是我絕對不會低著頭去祈求那一絲憐憫和機會。Sorry , I CAN NOT DO THAT.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寶貝,下次見面好好聊一聊,好嗎?
別把不愉快的事都藏起來,雖然我說喜歡妳的笑容,但如果那是妳把委屈都往肚裡吞所硬撐起的假象,那就一點意義也沒有了.

有些事雖然說了也不見得能夠解決,但妳還是有抒發情緒的權利的.I love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