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

玩笑話


週末的時候鎧任有把我找出來;聊了我最近的生活跟工作、他的女朋友跟家人,還有正經的事情跟很不正經的事情。

就在閒話家常過後要開始講正事前,他鬆鬆的丟了這麼一句話:「要是我30歲還沒結婚的話,妳就嫁給我好了。

我那個時候因為腦子還在轉別的事情,就啥也沒想的:「喔,好啊。」









過了一會我才想到剛剛好像有一句話怪怪的:「欸,你剛剛那樣算是求婚嗎?」
鎧任:「當然不是啊!那不是請求好嗎?我是在為民除害以防止妳去蹂躪別人。」
「你要30還很久ㄟ!你又知道我不會隨便亂搞亂結婚之類的。」
鎧任輕輕嘆了口氣:「我都認識妳多久了,我比妳還要了解妳自己好嗎?」
「喔,是這樣喔?」我還是腦子打了好幾個結。
恩。我覺得妳需要全面的關心才可以繼續這樣天真跟無憂無慮。」
我的眉頭皺得更深,「沒有吧!我明明很獨立!」 而且天真??怎麼感覺跟我形象有所差距?
我知道啊,但是就是會有一種,恩,很不忍心的感覺。」
「........那你就當我是自找的啊我犯賤咩。」


我明白自己對於很多事情我都是抱持著無所謂的態度,所以很多時候會有一種嘲謔式的玩笑感跑出來。這樣有好處也有不好的地方;好處是,對於很多嚴重的事情都幾乎可以一笑置之,不好的地方就在於,也因為這樣會被當成是輕浮的根本什麼都不在意。


所以。
原來我還不用自己去求婚就會有人來要我了!撲。
好啊!你說得到我就做得到;但是我不保證任何道德上的協議之類喔!意思是,要是我哪天把到AJ之類,應該會二話不說紅杏出牆喔!這樣,可以嘛?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