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1日
愛情的可能
這幾天我很乖的提早開始摸跨文化要報告的主題──婚紗。
其實還蠻有趣的這玩意兒。
剛好一個女朋友跟她男人分手了。奔過來對著我拉拉紮紮哭訴著分手的理由多麼的爛什麼之類的,所以她想要複合。好吧;那是她的選擇跟自由。
我只能說,我被我附近的親朋好友們教育得很好;雖然我很愛亂開玩笑什麼的,但是這是不能開玩笑的。一旦說了出來就是定論就是結局,所以完全沒有轉圜的餘地。就是因為珍惜因為在乎因為重視,才沒有辦法隨口就說出分手這兩個字,情感不是這樣糟蹋的。為了什麼原因分手,在分手之後其實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其實就是不愛了這樣簡單的理由而已,只是它總是被包裝得很好不那麼傷人。
紀姊姊跟我說過的:「我覺得我愛不愛他是我的事,他愛不愛我是他的事,反正不管他愛不愛我,我都會愛他;既然他愛不愛我,我都會愛他,那麼他愛不愛我,又有什麼重要呢?重要的是,我到底愛不愛他。」
完全一針見血。
所謂的好或不好愛與不愛;其實就只有自己明白。
親愛的,我沒有辦法替妳做決定。
既然妳愛他,覺得他值得那你就這麼做。
只是我覺得那樣很不值得很沒必要,大概是因為我整個就是倔強又死要面子不服輸,即使很難過很痛還是會狠下心硬是鏤刻下這個印記。
親愛的,只有曾經站在最重要的位置,才能更深刻體會不再被重視的失落,如果讓他們回頭,想必很快就忘記那種痛。反正,都是痛。既然這樣那就來個狠一點的,起碼,記憶會深刻些。既然要痛,也要痛得很有價值才行。
好像搞得一個太過嚴肅。嘖嘖。快點拉回我有趣的報告主題好了。
在我的報告主題中找到了很棒的一段話:
Synge在愛瀾群島(The Ceren Island)手札裡言道:人本來就是一個流浪的人(a nomad)。 終其渴求著「家」安定的本能慾望;於是情愛在城市空間中不斷地凝聚與消散、流轉與變化;而製造愛情完美的幸福圖像──不斷遷徙於在城市中尋找其安身立命的街道與場所(黃嘉雯,2000)。
所以。我追求的是愛情的可能,不是婚姻的可能。
沒有愛情的可能哪來婚姻的可能?
結論:大家應該要不斷的談戀愛尋找其安身立命的場所。
所以我想,我應該一輩子都結不了婚了; 因為整個很開心的不斷談戀愛。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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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妳最後的結論好像有點邏輯不通吧..?! =__=
哪有。
不通在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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